主 旨:敬請 貴會於3月16日前依說明一、及二、提報人選參加本會
推薦上級工會及本縣及本會107年模範勞工選拔,逾期視為棄權,
敬請 查照惠辦。
說 明:一、各工會產生模範勞工名額分配辦法如下
會員人數五00人以下 選報一名
五0一人至一000人 選報二名
一00一人至二000人 選報三名
二00一人至三000人 選報四名 餘類推
二、前項會員人數依貴會106年1至12月繳納本會會費換算之
三、貴會請於3月16日期限內向本會薦報未足額之名額,逾期不受理
四、請注意:選拔表上各項具體事蹟空白者及未貼上二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張者,不列入本縣模範勞工評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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