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類別 勞保快訊
標題 診所應為受僱醫師、護理師及行政人員(含工讀生)加保
公告日期 20250909
內容
診所應為受僱醫師、護理師及行政人員(含工讀生)加保
依法投保,員工權益更有保障
 
 一、診所為就(災)保強制投保單位,應為受僱醫師、護理師及行政人員(含工讀生)等員工加保。
 
二、為維護員工權益,已成立就(災)保投保單位之診所,如要參加勞工保險,可申請為勞(就、災)保投保單位,並為全體員工加保。
 
#就保 #災保
附件  
網站連結  
  


帳號:
密碼:
 
訂報        取消訂報
E-mail: